《華為驗廠供應商社會責任行為準則》適用于向華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或其子全球范圍內的子公司、關聯公司(統稱“華為”)提供產品及/或服務的供應商。此準則適用于所有員工,包括臨時工、外籍勞工、學徒工、學生工、合同工、直接雇員和其他類型的工作人員。
本準則包含五個部分:勞工權益、健康和安全、環境保護、商業道德以及管理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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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環境保護
環境許可與報告
供應商應獲取、維護并更新所有必需的環境許可證(如排放監測)、批準文書及登記證,并遵守其關于運營和報告的要求。
產品環保要求
供應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有關禁止或限制性物質的法律法規和客戶要求,如RoHS、REACH等,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或限制在產品中或/和制造過程中使用特定的物質。。
預防環境污染
供應商應遵守所有適用的有關污染物(包括廢水、廢氣、固體廢物)的法律法規,包括相關的制造、運輸、存儲、處理和排放等方面的要求,從源頭上降低或消除污染的產生和排放,禁止違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預防噪音污染。
節能減排
供應商應采取節約和替代措施,降低對能源、水、自然資源的消耗,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